其实我是个极为不善于表达自己的人,无论是友情、亲情、亦或是爱情。
如果不是那天酒后失言,凭我的性格,可能还需要莫大的勇气才能捅破那层窗户纸。
所以当周锦俞如此直白的话语落入我耳中时,我除了震惊,更多的则是茫然和不知所措。
因利益而牵扯在一起终究可以用利益来解决。
可一旦上升到感情,问题就变的极为复杂。
更何况监狱这八年,我净跟这帮糙老爷们打交道,唯一见过的异性,可能就是餐盘中的母猪肉。
对待感情,都不能用了不了解来形容我,应该叫一窍不通。
可我就算再不解,但我也明白,周锦俞说的太不现实。
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,真要东窗事发,后果难以想象。
其次,有了孩子,自然就有了牵绊。
谁敢保证我或者她能把持住自己,各自生活呢?
更何况在那个年代,思想还没如今这般开放。
一个女孩未婚先孕,还把孩子生下来,孩子的亲生父亲还不知是谁?
先不说她声誉尽毁,那如山般沉重的压力,真的是一个女孩所能承受的吗?
思考许久,我终于还是压下良心的不安与愧疚,无视周锦俞隐隐的啜泣声,艰难开口道:“还是把孩子打了吧。”
她没有说话,只是哭泣声越来越大。
这哭声听的我眼发涩,心发堵,为了弥补愧疚和良心的不安,我低声说道:“你有任何要求都可以提,只要我能做到,我一定答应你。”
又过了很久,她的哭声渐渐消失,不知为何,她再开口时的声音有些冷:“我答应你。”
“你要”
未等我说完,另一头便传来盲音。
我放下手机,望着低垂的天际,不免一声叹息。
虽做了一次恶人,但也算将事情解决,只是,欠她的好像越来越多。
人在不安时总会找一些安慰自己的借口,我也不例外。
在车内坐了许久的我终于找到一个能骗过自己内心的谎言,当然,也可能是真相。
她之所以喜欢可能不是真的喜欢,而是类似于校园中的崇拜。
许多女学生都喜欢威风凛凛的‘校园大哥’,想来她对我的感情亦是如此。
这种有些畸形的爱不会长久,或许,她慢慢就会放下。
次日上午,借酒消愁一宿的我还在熟睡,刺耳的铃声便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