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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1.第 141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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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为防盗章, 打开支付宝领红包!kqLJrH94fi她的头发黑亮亮的,扎成两把小辫子垂在胸前, 每当她走路的时候, 小辫子就会随着她的呼吸而上下起伏, 她的脸蛋不算特别白可却光滑洁净,眉毛分得有些宽,可看上去特别顺眼,一双眼睛大而有神。

她是小虎子的娘林淑英。

唐美红之所以认识她,是因为她被小虎子拉着来过几次:“娘, 你来看看嘛,小红是不是长得很好看?”

小萝卜头就知道好看不好看了?唐美红躺在那里, 心中有几分得意, 穿到一个高颜值宝宝身上,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, 看起来美貌是通用的大杀器,不管对大人还是对孩子,只要一个人貌美如花,自然会能多受些照顾。

林淑英快步朝床边走了过来,看了看几个怒目而视的孩子, 哈哈一笑:“哟,这是怎么啦,要打架么?”

她说话的声音真好听, 就像有人拿了一根狗尾巴草在轻轻擦着手腕一样, 挠得人心里头痒痒的。唐美红躺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看着林淑英, 越看她越觉得美,小虎子长得像她,一双眼睛圆溜溜的,清澈明亮。

看到林淑英进来,唐建军的气焰瞬间就没了,已经扑到床上的身子顺着床板往下头溜。

小虎子他娘可厉害着哩,她敢和自家奶奶对着骂!虽然她不骂脏话,可每次吵架她都能让奶奶说不出话来!她不怕奶奶,一点也不怕!

唐建军偷偷的朝床尾挪了挪,眼睛骨碌碌的转。

“小虎子,你怎么爬人家床上去了?快下来!”着小虎子靠在床上,林淑英皱了皱眉毛声音里有几分不悦:“是不是你把小红给踩着了,她才哭的?”

“娘,我没有!”小虎子嚷嚷了起来:“我在保护小红!”

林淑英一低头,看到了眼睛圆溜溜的唐美红。

“哟,小红醒了?怎么不哭了?”她弯下腰把唐美红抱了起来,一股怪好闻的香味冲进了唐美红的鼻子。

她身子很柔软,唐美红挨着林淑英不住的蹭,一双小手在她面前晃啊晃的,嘴角上扬发出了叽叽咕咕的笑声。

“娘,小红笑了!多好看!”小虎子爬到了林淑英身边,一只手拽住她的胳膊,一边低头认真看着唐美红,圆圆的脸蛋上出现了两个酒窝。

“你们到底在这里做什么呢?”林淑英轻轻拍了拍唐美红的背:“看你们这么闹腾,把小红都吵哭了。”

唐建军冲过来告状:“林阿姨,小虎子把你们家的麦乳精给她喝!”

他恶狠狠的盯住了唐美丽,他没得喝,唐美丽也不能喝!

林淑英看了看小虎子手里拿着的那个碗,和蔼的笑了笑:“没事,不就是一点麦乳精嘛,小虎子爱给谁喝就给谁喝。”

瞬间,唐美红对林淑英无比崇拜,这轻描淡写的口气,完全是炫富达到了顶尖水平的高手!爱给谁喝就给谁喝,言下之意就是我们家很富,这一点麦乳精算不了什么!

到后来,唐美红知道了林淑英的出身,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她会这样淡定的炫富。

林淑英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,两人都在大学任教,五qi年fan右运动开展,林淑英的父母被无辜卷入,下放到旺兴村进行劳动gai造,林淑英的父亲在三年大ji荒里不幸过世,熬到六san年,她的母亲终于摘掉了you派的帽子,恢复工作,被允许带他们兄妹三人回城,然而这时候林淑英却回不去了。

她喜欢上了小虎子的父亲邱兴国。

这邱兴国按着现在的话来说是个官二代,虽然他爹邱福林的官职很小,只是生产队的队长,可这职务在那个时代显得格外重要,要不是邱福林的接济,林淑英一家日子会过得格外艰难。

邱福林自己没念过什么书,可是却对读书人极为敬重,他尊重林淑英父母,见了面总是客客气气的喊先生,林家要是不够粮食吃了,他就打发邱兴国与邱安国两兄弟夜里偷偷的送些粮食过去。

林淑英就是在接送粮食的时候与邱兴国对上眼的。

“兴国是个好孩子,你要和他结婚我也不反对,只不过你一个人留在旺兴村,我实在不放心。”临走之前,林淑英的母亲董熹瑜皱着眉头,忧心忡忡。

准女婿人不错,可一想到要与女儿分离,她就心如刀割,她怎么舍得把自己的孩子扔在这贫瘠的山村受苦!

可林淑英执意要留下来:“妈,以后我有时间就回家去看您。”

见到女儿说得坚定,董熹瑜只能叹着气回了城,但她从来未曾忘记过留在农村的女儿,时不时就会寄一些稀罕东西过来:时新的布料,小白鞋,麦乳精。

“兴国真是找了个好媳妇。”

“可不是哩,他岳丈娘、大舅子、大姨姐,三个人都惦记着给他媳妇寄东西!”

在那物资匮乏的年代,能填饱肚子已属不易,能时不时的吃到城里捎来的好东西,那可是旧社会地主老财才有的好日子——而且,一般的地主还没有这生活水平,必须是家有良田百亩以上的大地主才有这个资本。

议论的人眼里都有羡慕的光,这邱兴国也不晓得前世做了多少善事,这辈子才能娶到这样旺家的媳妇!

莫怪小虎子能拿麦乳精过来给她喝,原来是家里头有本钱。

唐美红暗戳戳的想,金大腿啊金大腿,自己面前竟然有一条金大腿!在这贫瘠的小乡村,要想改善自己生活水平,必须要抱紧金大腿,巴结好官三代小虎子!

小虎子总是夸她好看,喜欢她笑,于是唐美红每次见到他就笑得眉眼弯弯,咯咯咯的笑出声来。

要投其所好。

山村的生活很单调,白天生产队出工,晚上收工回家吃过饭以后天就黑了,月亮好地坪有光的时候,没事情做的村民就往搬了凳子坐到地坪里摆龙门阵,唾沫横飞的说上几个小时以后,各自回家。

邱福林的地坪是旺兴村里人气最旺的地方。

他家的地坪很大,这是一个优势,还有一个原因,邱家有能人。

邱福林是队长,和大队联系比较多,村民们都喜欢到他地坪里来坐坐,顺便也能了解上边的政策。特别是到了秋收的时候,邱家的地坪里挤挤密密都是人,都想问问今年自家到底攒了多少工分,上头有没有政策把工分提高一点,都想早点知道今年自家的粮食够不够吃,到底要不要囤点别的东西好对付过冬天。

除了邱福林,邱家还有一个能人,那就是邱福林的媳妇林淑英。

林淑英跟着父母xia放到旺兴村正是念初中的时候,虽说到了乡下以后就没进过学校,可她父亲林复开和母亲董熹瑜都是复旦大学的毕业生,教她念书绰绰有余。当年她家下放来这里的时候,带了三个行李箱,其中一个箱子装的全是书。村民们说要执行主席号召,对右pai分子严厉镇压,要把他们带来的书籍全部烧干净,邱福林挺身而出制止住那群跃跃欲试的村民。

“主席教导我们,中国要百jia争鸣百hua齐放!咱们是种田的,人家是读书人,两朵花都是一样的!”

邱福林张开嘴就是主席语录,把一群村民说得一愣一愣的,看着林复开身边的那几只箱子,都不敢再接近。

“咱们没文化人怎么成哩?以后你们要写信,少不得要来找林教授董教授帮忙,主席语录里不认识的字,还不得请人家来教?把书都给烧了,谁能学了上边知识教你们哩?”

邱福林说得振振有词,村民们听得连连点头:“邱队长说得对,咱们不能烧了林教授他家带来的书。”

林家的书保存下来了,林淑英也有了继续念书的机会,在村民的眼里,她是个有文化的人,和她多来说说话,自己也会跟着有文化。而且林淑英很会说故事,说得绘声绘色,村里人都喜欢到邱家地坪里来听她说故事。

出了月子,唐美红就被允许抱出去转悠,那天晚上,陈春花抱着她去了隔壁邱家串门子,正好碰到林淑英坐在那里和人闲聊,唐美红竖起耳朵一听,说的正是林黛玉进贾府。

“那个大闺女真是可怜呐,爹娘都死了,只能去姥姥家了。”

听故事的村民长吁短叹,唐美红差点要把刚喝到口里的奶水给喷出来。

大闺女……林黛玉安了这样一个充满乡土气息的名字,听起来实在滑稽。唐美红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戴了一头山花的林妹妹,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。

“小红来了!”

小虎子似乎对她的笑声非常敏感,唐美红才笑了一声,他就已经跑了过来,一只手拽着陈春花的衣裳角朝他家地坪拖:“婶子,快来听我娘说故事!”

这边陈春花才坐下来,小虎子就围到了她身边,目不转睛的看着唐美红,圆圆的小脸蛋上有一种自然而然出现的快乐神色:“小红醒着呐,看她眼睛多好看,跟那黑葡萄一样!”

旁边有人打趣:“小虎子,听说你拿麦乳精给小红喝哩,这么关心她,是打算娶她做媳妇啊?”

周围的人哄笑了起来:“小虎子才四岁吧,就晓得要媳妇啦?”

小虎子抬起头来看了那些人一眼:“就兴你们有媳妇啊?”

“哟……”笑声更欢快了:“林家妹子,看起来你家小虎子挺喜欢小红这丫头的,你们就订个娃娃亲好了咧!”

林淑英笑了起来,眼睛跟天上那弯新月一样好看:“这事情,我随小虎子哩。”

“快叫丈母娘。”周围的人逗弄着小虎子:“叫了丈母娘,她就会把小红嫁给你做媳妇啦。”

“丈母娘!”

小虎子高声喊了一句,陈春花愣住了,不知道该不该答应。

“陈家妹子,你怎么连个小娃子都比不上哩?人家小虎子都叫了你丈母娘,还不快些答应一声?”

“丈母娘!”小虎子眼睛瞪得圆圆,又喊了一句。

陈春花怀里的唐美红眼睛也瞪得圆圆,盯住眼前这个虎头虎脑的小娃子。

她忽然觉得有些不对。

小虎子望着她的眼神充满着一种不可言说的情感,一个四岁的小孩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眼神。

他是认真的?!

春天来了,一片希望的田野。

廖小梅抱住唐美红,把她的小小脸庞贴在自己脸上,那嫩嫩的肉擦着她的肌肤,有一种说不出的柔软,她搂紧了那个小小的身子,笑着望向身边的杨树生:“树生,咱们得给她取个好名字。”

“中,要取个好听的,又含义好的。”杨树生手里提着一个布袋,那是李阿珍整理出来的小小衣裳,也不多,就两三件,里头还装了两块尿布。

“回家咱们给小囡做几件新衣裳,”杨树生翻了翻那个小布袋子,从里边拿出一件看了看,皱起了眉头:“也不知道是穿过多少回了,还拿出来给小囡穿,这么粗的布,也不怕把她的肉硌着。”

廖小梅瞥了一眼那件灰不溜秋的衣裳,点了点头:“树生,你回县城的时候到供销社去看看,扯几尺好一点的布回来,要颜色好的。”

杨树生瞅着廖小梅,憨憨的笑:“你同我一起去哩。”

“哪还有时间?现在农忙要出工,还得带着小囡。”廖小梅伸手轻轻的摸了摸唐美红的脸蛋,嘴角自然而然露出了笑容:“你扯了布回来,我给小囡做新衣裳。”

听着他们说得火热,开拖拉机的小伙子高连生转过头来,冲着杨树生嘿嘿一笑:“树生大哥,你进城也给我捎一块布回来呗。”

农村里难得穿件新衣裳,新三年旧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,就是打满补丁的衣裳,依旧还是在身上穿着。小娃娃的衣裳更是节省,哥哥穿了弟弟穿,姐姐穿了妹妹穿,有时一件衣裳能穿十来年。

乡下的合作社里没布卖,要想买布就等进城,乡下人闲麻烦,也没那个闲钱,都是自己种了棉花自己纺纱织布,走在乡间的小路上,有时可以看到人家后屋的竹林里,挂着一块块染好的布。

自家做的粗布结实,只不过却很粗糙,没有县城里卖的那些布细腻,县城里卖的那些布料摸到手里真是舒服,又光滑又柔软,实在招人喜欢。

杨树生在县城的木材公司上班,每星期回来一次,每次他进城的时候总有人托他带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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